为适应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需要,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根据《济南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规定》
(济政发〔2009〕13号)及《关于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倍增计划的意见》(济厅字〔2012〕15号)精神,
济南市2013年继续面向国内外引进第七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重点
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创新科技型人才和产业领军型人才;
能够支撑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高端人才。
二、申报类别
人选分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三类。创业人才是指在济南已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或与济南各类产业园区签订协议有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创新人才是指引进到济南企业或市属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创新创业团队是指以团队形式来济南从事技术研究、技术创新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应在2010年1月1日以后来济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其中创新人才在2013年8月31日前应在岗工作满1年。
人选符合《济南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规定》及以下条件:
(一)高层次创业人才
1、初创式创业人才。申报人具有海内外成功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级职务,
为在济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控股股东,创业项目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
2、嫁接式创业人才。申报人拥有国际先进科研成果和核心技术,入股驻济企业且所占股份不少于30%,
担任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每年能够在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高层次创新人才
1、技术专家型创新人才。申报人受聘担任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每年在济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对于引进技术专家型创新人才的企业,原则上要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
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且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或纳税在500万元以上。
2、管理型创新人才。申报人受聘担任企事业单位总经理、CEO等主要负责人,每年在济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申报引进管理型创新人才的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或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
(三)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
创新创业团队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符合济南市产业发展需要,具备突破重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
团队核心领军人才符合《济南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关于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倍增计划的意见》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条件,
且能够引领产业发展走在国际国内前沿;成员间已有合理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对县(市)区园区企业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主要扶持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按照《济南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规定》和《关于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倍增计划的意见》,
相应享有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安家补助、出入境、户籍办理、工商税务、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相关政策待遇。
主要有:创业人才可享受50—300万创业启动资金;创新人才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科研经费和每月最高1万元的工作津贴;
创新创业人才可享受最高100万的安家补助。对于一次集中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可获得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
五、申报方式与时间
采用网上申报及现场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在“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5150在线申报系统”进行,
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第七批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截止为8月31日。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word格式),
按要求打印装订15套纸质申报材料。
六、申报和遴选程序
1、申报。申报人要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园区、企业等引才单位要认真指导申报人填写材料,
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详实完整,并向所在县(市)区、济南高新区业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2、推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会同本地科技、人社部门,重点从人才层次水平、产业针对性和产业带动力等方面,
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明确申报意见。
3、评审。在对申报推荐人选或团队进行技术审查、评审答辩和综合评审的基础上,由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委员会组织认定,并研究扶持意见。
4、审定。认定人选与扶持意见经市引才工作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公布名单并签订引才协议。
创新人才团队的书面材料报送至市人才服务局公共服务处。
报送地点: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
联系电话:0531-87081612、87081617
联系人:杨女士 任女士
创业人才团队的书面材料报送至济南市科技服务大厅。
报送地点:济南市舜华路747号
联系电话:0531-82065171 、88875387、88875388
联系人:朱先生 赵女士 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