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现决定于2013年7月举行张家港市领军人才项目评审会(产业节点需求专场)。本次评审将针对我市各载体产业节点需求征集人才项目,形式采用先申报后落户的方式。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产业节点需求
1.机械装备:激光产业、精密机械加工、管材机械设备、工程机械装备(矿山冶金类)、工业机器人、太阳能光伏设备
2.汽车制造:汽车(电动)及关键零部件、电动汽车电池
3.新材料、新能源:光电材料,锂电,水处理(膜技术)、金属复合材料、精细化工、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成光电(砷化镓半导体芯片上下游配套)、树脂基复合材料及制品
4.电子信息:微电子、动漫软件、微电子传感器
5.现代农业: 农业种质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加工
二、申报相关条件
1.申报人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通知发布的产业节点需求范围;
3.申报人掌握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项目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4.符合我市领军人才项目申报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节点
1.材料申报,6月12日截止
申报人填写《2013年度张家港市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计划书(产业节点需求专场版)》(见附件),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recruitment@ fcpae.com。
2.网评、市镇联合初审,6月13日-21日
3.发放面试评审会通知,6月25日之前
向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发出参加面试评审会的邀请通知。
4.面试评审会,7月上旬
面试评审会时间以面试评审会邀请通知时间为准。
受邀参加面试评审会的申报人凭机票等差旅证明可获定额差旅费补助,具体标准为:欧美、澳洲地区11000元;亚洲地区4000元;国内江浙沪地区500元,国内其他地区1500元,按照人民币结算。
四、主要扶持政策
1.项目资助
(1)重点推荐项目:给予200万元(特别优秀的3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根据项目投资需求,政府投资公司给予不少于创业企业注册资本30%的创业(风险)投资。
(2)优先推荐项目:给予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根据项目投资需求,政府投资公司给予不少于创业企业注册资本20%的创业(风险)投资。
(3)一般推荐项目:给予6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根据项目投资需求,政府投资公司给予不少于创业企业注册资本15%的创业(风险)投资。
2.投融资扶持
政府设立5000万元的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贷款专项担保基金,贷款担保额度按8倍比例放大。
3.贴息贷款
政府财政对领军型创业人才企业的项目贷款给予50%的贷款贴息。
附件:《2013年度张家港市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计划书(产业节点需求专场版)》businessplan.doc
http://data.kaiyuan.eu/images/2013/businessplan.doc
http://data.kaiyuan.eu/images/2013/businessplan.doc